漁民以捕魚為生,解放前生產工具十分落后,漁船全是木帆船,既沒有通訊設備,又沒有天氣預報,風云變幻莫測,死生只在瞬息之間,因此留下一套獨特的生產習俗。
每年正月初五過后,漁船要出海捕魚時,必須到海灘拜海神,以祈出入平安,漁產豐收。
建造新船,必先擇日看時,然后在船塢安上龍骨(即漁船的中心骨架),并用婦女戴頭的銀制高鬃,插上金花紅綾,放在龍骨處,名謂“壓槽母”,候墨繩打畢,才將其收回家,意謂可獲頭棕(高產)。現因婦女不時興梳鬃戴鬃,故改用紅彩布、金線、榕青、竹青。
漁船的建造,漁家把其構件按十二生肖命名,如:船艙橫梁叫“老鼠橋”,兩舷近腳踏板部位叫“牛腿閂”,大桅前為“虎鼻頭”,小艙叫“兔水艙”,船帆竹竿稱“蓬龍竹”,大角索稱“蛇律”,大桅尾兩側木板稱“馬面”,船頭叫“羊角”,捆律索處叫“猴鼻”,收帆索的地方稱“雞布”,豎桅桿的地方叫“狗槽”,帆竹間隔穿繩索的位置叫“豬仔耳”。
漁民建造大船,船眼中要裝兩個龍銀,小船的船眼中,要裝印有龍紋的銀毫,或者用印有龍紋的銅幣。寓意為漁船出海,船眼見錢,滿載盈歸。新船要下水之前,用飯菜、炒面在船邊祭拜,燃燒銀錠紙,然后放鞭炮。
漁民登船出海時,頭上包扎頭巾,穿短褲,著大襟衣;遇上風雨天,則戴斗笠、穿蓑衣。這種簡便實用的裝束 ,同使用的生產工具有著密切的關系。70年代后漁業逐步走向機械化,漁民生活日益改善,穿著也逐漸改變。
漁網、漁具,忌婦女跨踏。家中若遇上生育(包括豬產、狗產、貓產等)或婚喪,漁網、漁具和人都要用“紅花、凈符水”(即用柘榴花澆上符水)噴射驅邪。同時還要用一對金、香、燭及一條紅布結于船頭,紙錢則在船頭燒化,方可開船出海。
解放前,婦女不能下海捕魚,有污穢之嫌。現在此俗已不再存在。1959年“大躍進”時縣養殖場第二生產隊的女青年林美珠、柯耀清等劃竹筏下海放綾捕魚。80年代,山頂村有一對姐妹,沖破舊習俗,駕船出海捕魚,成了致富戶。后宅鎮前埔埕村還有一對未滿15歲的小姐妹,劃竹筏在長山尾海面上放綾捕魚,肩負家庭的生活重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