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年與女兒素素劇照建炎四年(1130年),岳飛駐軍宜興縣,因事到附近的廣德軍去公干,在其地金沙寺的墻壁上寫了一段《題記》:“余駐大兵宜興,沿(緣)干王事過此,陪僧僚謁金仙,徘徊暫憩,遂擁鐵騎千余,長驅而往。然俟立奇功,殄丑虜,復三關,迎二圣,使宋朝再振,中國安強,他時過此,得勒金石,不勝快哉!建炎四年四月十二日 ,河朔岳飛題。”
岳飛從廣德軍又“擁鐵騎千余”回駐宜興之后,于建炎四年(1130)六月又在宜興縣張渚鎮張大年家的廳事屏風上題詞中寫道:“當深入虜庭,縛賊主蹀血馬前,盡屠夷種,迎二圣復還京師,取故地再上版籍。他時過此,勒功金石,豈不快哉!”這段后被稱作《五岳祠盟記》的《題記》。
歷史上關于張大年的有關記載如上,說明在宋朝的歷史上確有張大年此人,張大年是當時宋朝宜興縣張渚鎮的一個員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