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以上構成刑事案件,需追究刑事責任。鑒定為輕傷后需立案,案件正式進入訴訟程序,各個環節有嚴格的辦案時間期限。公安機關要對嫌疑人傳喚到案刑拘留,報請檢察院批捕。
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如果嫌疑人在逃,公安機關需對在逃嫌疑人抓捕歸案。在此期間,輕傷案件可以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功,則由檢察院公訴部門向法院提起公訴,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被害人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對于被害人,拿到輕傷鑒定證書就可以成功的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