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
游戲
旅游
時尚
財經
寵物
簽訂合同后提前離職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中國掃黃打非網
Copyright ? 2019-2022 好生活,好二三四 版權所有
湘ICP備2022023199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