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執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2、衛生許可證,是指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及餐飲店的經營活動,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后,發給的衛生許可憑證,有注冊備案的許可證號。
3、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
4、消防許可證,凡符合國家有關規范,資料齊全,手續完備的場所,申辦消防安全許可證時,建筑面積 2000平方米以下的三日內辦理完畢,建筑面積 2000 平方米以上的五日內辦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