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債務糾紛的舉證:
(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quán)的證據(jù)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jù)、欠條等;
(2)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jù)。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么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quán)、債務人無關(guān)系的證明人。
【法律依據(jù)】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j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jù),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jù),人民法院應當調(diào)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