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認為隱私就是私人生活秘密,是指私人生活安寧不受他人非法干擾,私人信息保密不受非法收集、刺探和公開等,從而不同于傳統意義上的“陰私”。
隱私權的內容包括:
1、個人生活安寧權。權利主體能夠按照自己的意志從事或不從事某種與社會公共利益無關或無害的活動,不受他人的干涉、破壞或支配。
2、個人生活情報保密權。權利主體有權禁止他人非法利用個人生活情報資料。諸如身體缺陷、健康狀況、生活經歷、財產狀況、婚戀、社會關系、信仰、心理特征等。
3、個人通訊保密權。包括不可公開的個人及親屬地址以及聯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