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專學歷認證(不含中等師范學校畢業證)
(一)普通中專學歷認證
1、持畢業院校所開具的本人學籍證明或畢業證復印件;
2、持畢業院校所復印的本人當年錄取審批表,并加蓋學校公章。
(二)職業中專學歷認證
1、2002年以前(含2002年)畢業的職業中專學歷認證,所需材料與(一)相同;
2、2003年以后(含2003年)畢業的職業中專,到學校所在地的地市教育局開具學歷證明。
(三)成人中專學歷認證 1997年以后(含1997年)畢業的成人中專,請到學校所在地的地市教育局開具學歷證明。 外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所頒發的中專畢業證,由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開具學歷證明
1、持畢業院校所開具的本人學籍證明或畢業證復印件。
2、持畢業院校所復印的本人當年錄取審批表,并加蓋學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