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不算福利房,因為福利房,亦稱優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職工單位將公房以工資性貨幣分配方式出售給職工,職工以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從而對購買的房屋享有部分產權或全部產權的住房。但是公有住房的產權是歸國家所有。公有住房,是相對于所有權屬于個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個人只有承租權而沒有所有權。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對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處分的權利。
福利房是單位給補貼的房產,但往往房產證在單位,5-10年才會拿到房主手里,而公有住房是沒有房產證的,公產房沒有產權人,業主只有承租權,沒有轉讓權,所以公產房不是想賣給誰就能賣給誰,也無法繼承或辦理婚前公證。公產房交易步驟是先由房管局下屬部門對賣方進行評估,同時由房管站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