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征收之房產稅納稅時間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3、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房產稅征收之房產稅征稅對象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圍墻、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于房產。由于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
房產稅征收之房產稅征稅范圍,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不包括農村的房屋。
房產稅征收之房產稅納稅稅率按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但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房產稅征收之房產稅納稅地點房產稅在房產所在地繳納。房產不在同一地方的納稅人,應按房產的坐落地點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納稅。
房產稅征收之房產稅納稅期限房產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征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房產稅征收之房產稅納稅申報,房產稅的納稅人應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納稅申報,并如實填寫《房產稅納稅申報表》。
房產稅征收之房產稅計稅依據.從價計征按照房產余值征稅的,稱為從價計征;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稅法規定的減除幅度內自行確定。這樣規定,既有利于各地區根據本地情況,因地制宜地確定計稅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稅收負擔,簡化計算手續,提高征管效率。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生、通風等,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從租計征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稱為從租計征,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1.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對投資聯營的房產,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予以區別對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對收取固定收入,應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繳房產稅。2.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以房產余值計算征收,租賃期內房產稅的納稅人,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時,如中央空調設備已計算在房產原值之中,則房產原值應包括中央調設備;舊房安裝空調設備,一般都作單項固定資產入賬,不應計入房產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