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科目的分類有兩種方法,具體如下。
1、按其歸屬會計要素分為六類,分別為:資產類、負債類、共同類、所有者權益類、成本類、損益類;
2、按詳細程度與統馭關系分為兩類,分別為:總分類科目和明細分類科目。
總分類科目的特征是:
1、一級科目或總賬科目;
2、對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總括分類形成的會計科目;
3、是進行總分類核算的依據,提供總括指標;
4、一般由會計準則或制度統一制定;
明細分類科目的特征是:
1、對總分類科目所含內容再作詳細分類形成的會計科目;
2、是進行明細分類計算的依據;
3、可根據會計制度規定和企業核算需要設置;
4、一般由企業自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