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租賃合同是指出租房與承租方就商鋪租賃所達成的書面合同,圍繞著商鋪使用權所形成民事租賃關系。商鋪租賃合同丟失的,應該立即采取以下的補救措施:
1、可以要求對方按原合同內容補簽一份租賃合同。
2、可以要求對方在原租賃合同的復印件上重新簽名或蓋上公章。
租賃合同是雙方對租賃期間的權利義務的約定,如果租賃合同丟失而不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的,萬一以后雙方產生糾紛,就可能對主張自己的權益產生嚴重的影響,甚至于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
合同的訂立是基于雙方的自愿協商訂立的意思表示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如果你的合同丟了,可以去找合同相對人去協商訂立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