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內免費保修,其余需要花錢。
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國家規定的《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
第8日至第30日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國家規定的《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
主機的包修、包換、包退有效期為一年,移動電話主機出現性能故障,可享受保修服務。
在包修、包換、包退有效期內,用戶必須出具購機發票和有效三包憑證才能享受包換、包退的權利;如果丟失有效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且不能提供有效發貨票和三包憑證復印件的,移動電話主機可享受自出廠日期后第90日為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一年內免費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