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電池可以帶上飛機的。
1、航空部門的規定是:旅客可以攜帶消費用電子裝置(手表、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便攜式攝像機等)。對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并且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
2、可以攜帶5號電池,現在對電池的數量沒有限制。航空公司危險品運輸條例里,鋰電池屬于生活物品中的易爆、不能托運,隨身可以帶兩塊。
3、旅客可以攜帶為個人自用的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消費用電子裝置(手表、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便攜式攝像機等)。對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并且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此外,每一備用電池不得超過以下數量:
a.對于鋰金屬或鋰合金電池,鋰含量不超過2克;
b.對于鋰離子電池,其等質總鋰含量不超過8克。
4、旅客可以攜帶等質總鋰含量在8克以上而不超過25克的鋰離子電池,如果單個做好保護而能防止短路,可在手提行李中攜帶。備用電池每人限帶2個。
5、對其他類型的備用干電池,比如鎳氫電池等做好防短路措施也可以隨身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