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的特點如下:
1、物權的權利主體是特定的,而義務主體是不特定的物權是指特定的主體所享有的、排除一切不特定人的侵害的財產權利;
2、物權的內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物權的權利人享有對物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權利;
3、在權利設定上,物權設定時必須公示,動產所有權以動產的占有為權利象征;
4、物權的標的是物物權的標的是物而不是行為。物權的標的必須是特定物;
5、在期限上的區別在期限上,債權都是有期限限制的權利;
6、物權具有追及效力和優先效力物權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權的標的物不管輾轉流入什么人的手中,物權人都可以依法向物的不法占有人索取,請求其返還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