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中心環節一般由五部分組成,其安排的次序和時間的分配大體如下:
1、組織教學:組織教學是上課開始教師所采取的必要手段。目的在于安定課堂秩序,集中學生注意,喚起學習情緒,使學生在精神上、物質上做好聽課的一切準備,以保證課堂教學有個良好的開端,并有秩序地、順利地進行下去。
2、復習過渡:又叫導入新課。組織教學后,不是立即講授新課,而是進行檢查提問,復習已學過的知識。
3、講授新教材:這是綜合課結構中的中心部分,目的在于向學生傳授新的知識,并在傳授知識過程中發展學生的認識能力。講授新課是教師進行邏輯推理,進行比較、分析、綜合、概括的過程。
4、鞏固新教材:綜合課,在傳授新知識后,一般都要隨堂進行復習鞏固。目的在于使學生對本節課所教的知識能當堂消化理解,加深鞏固。
5、布置課外作業:上課結束前,一般都要留下兩三分鐘布置課外作業,目的是使學生獨立運用知識于實際,形成技能、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