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是股份公司改組。改組的內容包括公司業務職能的改變和組織上的分立與合并。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
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法律依據: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