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術語,應急定位發射機,也稱應急電臺;
飛機速度變化率異常大,飛機處于非常不安全時,ELT發射應急信號,用來向有關部門通報飛機處于應急狀態;
飛行機組也可人工打開ELT,讓其發射應急信號;
分便攜式和機載固定式兩種類型;
便攜式:在左后乘務員座椅后面,飛機前部行李架后;
機載固定式:一般位于后乘務員站位頭頂板附近;
民航應急定位發射機工作頻率為121點5兆赫、243兆赫和406到406點1兆赫;
2009年2月1日后中止航空應急定位發射機的121點5和243兆赫頻率業務;
我國民用航空規章CCAR91第二版明確規定:2010年1月1日后航空器裝備的ELT必須能同時具備121點5兆赫和406兆赫的發射頻率。